淄博众发化工有限公司 2000吨/年四氢呋喃生产装置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淄博众发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6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忠军,位于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五路口村东首。该公司是以生产销售四氢呋喃为主的民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开展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其开发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淄博众发化工有限公司2000吨/年四氢呋喃生产装置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五路口村东首;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拆除原有的碱洗脱水装置,新购置安装蒸馏分离脱水装置1套、分子筛脱水装置1套、自动灌装线国产设备2套,改造后产能不发生改变。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可至淄博众发化工有限公司厂区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淄博众发化工有限公司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高主任,联系电话:0533-7880889;
建设单位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五路口村东首;
环评单位联系人:李工,电话:0531-81795815,电子邮箱:hp2ok@126.com;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6日,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淄博众发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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